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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日行一善
  秋风送,空气中飘着阵阵果香味。熙来攘往的人群中,有一个绝美少年孤身独行着,少年墨发垂,白衣翩然,黛眉如新月,美眸似琉璃,一张如樱桃一般人的瓣微微扬起着。

 终于到了金铃国的京城了,这里,真的有她想要的金铃果吗?

 对,是她,而不是他。这绝美脱俗的少年并非别人,正是女扮男装的火绯月。

 在瞭月国的时候,火绯月和姬雪歌到处都找不到欧绝尘,只好暂时放弃寻找。当两人用隐身符咒回去寻找火绯等人的时候,发现那些血蝙蝠都被处理得差不多了。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,血蝙蝠中,能力真正强悍的是蝙蝠王,没有蝙蝠王的介入,那些普通的血蝙蝠都不是元祈他们的对手,没过多久便被消灭得七七八八了,剩下的那些也根本就不足畏惧了。

 元祈等人的胜利,还暗含着一个消息,那就是蝙蝠王跟欧绝尘一样,也已经彻底失踪了。试想如果蝙蝠王还活着的话,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呢?早就跳出来保护这些血蝙蝠了,那元祈他们想要一举歼灭血蝙蝠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。

 面对着忧心如焚不吃不睡寻找着她的踪迹的元祈,火绯月很是不忍心,但是长痛不如短痛,既然她给不了元祈承诺,那还不如让他早点死心,免得后更纠结。

 于是,她写了封信给元祈,放在了他的御书房内,她不敢去看元祈看到书信后的反应,书信一放到御书房后,她便随着姬雪歌匆匆忙忙地回到了鲛人国。

 在鲛人国修行了几个月之后,她的内劲一直停留在第七重的巅峰状态,始终无法突破到第八重,这令她很是郁闷,姬雪歌见她郁郁寡,很是心疼,便告诉她一个突破瓶颈的方法。

 据说,金铃国境内有一种很神奇的果子,叫做金铃果,据说这种果子五百年一开花,五百年一结果,按照时间上推算,今年,刚巧遇到金铃果成的时间。

 虽然,姬雪歌希望火绯月能够永远留在鲛人国,但是他更希望火绯月能够开开心心地去完成心中的梦想,突破神阶一直都是火绯月梦寐以求的心愿,他希望火绯月能够梦想成真,因此,他宁可忍受与火绯月的别离,也不希望火绯月因为他而搁置了梦想。

 从瞭月国过来后,姬雪歌的身体状况就出了些问题,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。在成人大典上,他舍弃了女身而变身为男子,这中间牵涉到无数能量的转化,所以他必须留在鲛人国才能很好地巩固自己的身体,可是他却在还没有彻底巩固住自己现有的身体能量的时候,跑到人类社会去找火绯月了,这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,所以一回到鲛人国后,国王和长老们便再三叮嘱,这段时间,千万不可以再到处跑了,只能留在鲛人国勤奋修炼,否则的话,后果不堪设想。

 于是,火绯月独自一人登上了前往金铃国的路,而姬雪歌则在鲛人国闭关修炼,巩固自身能量。

 等到火绯月抵达金铃国的时候,已经是秋高气的季节了,火绯月这一路行来,回头率那是百分之一百,不过幸亏火绯月启动了隐戒,如今的她,乃是一个翩翩少年郎,少女们虽然被他的绝美风姿得神魂颠倒,但大部分少女却还是矜持的,偶尔有几个胆子特别大的,忍不住上来搭讪一番,但是绝大多数少女,最多也就指指点点过个眼瘾,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了,如果火绯月是以女装示人的话,那很多男人说不定就会当街调戏了,所以这便是女扮男装的好处了,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烦。

 金铃国内热闹非凡,街上的百姓们都在议论纷纷着,火绯月的耳朵特别灵敏,所以不小心听到了不少的八卦新闻。

 “你听说了吗?今天太子殿下要回京啊。”

 “这件事情人人都知道,我怎么可能没听说呢?据说燕王世子也要跟着一起回京呢。”

 “对对对,这下京城可就要热闹了。”

 “是啊,你瞧瞧京城的少女们,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,咱们看了也都心悦目啊。”

 “据说,闻香院的花魁金牡丹要拍卖初夜啊,就在最近这些日子了,可惜我没钱,要不然,怎么着也要拍下来,那个金牡丹啊,长得可真是水灵啊…”

 “也不撒泡照照镜子,就凭你,配吗?癞蛤蟆想吃天鹅。”

 “我是不配,难道你配了吗?你不也跟我一样,只能干瞪眼的份儿。”

 “咦,这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不是都刚刚回京么?要是他们两个去竞拍金牡丹的初夜的话,不知道谁会赢?”

 “你神经病啊?怎么可能?太子殿下的冷酷无情是出了名的,别说是青楼女子了,就算是清白人家的闺女,他都懒得费神瞧一眼,怎么可能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?”

 “就是,燕王世子虽然平易近人,但是在女人问题上一直也都是清清白白的,对女子尊重有加,对于这种糟蹋女人的竞拍活动,他肯定是不屑一顾的。”

 “就是就是,除非天下红雨,否则以他们两个人的个性,绝对不会出现在闻香院这种地方的。”

 …

 听着这些没有营养的八卦,火绯月的角忍不住微微扬起,真是到哪儿都有这样的八卦啊,人家太子去不去青楼泡妞,关这些小老百姓什么事儿?真是吃了撑着瞎心。

 其实,火绯月之所以留心街上的八卦,主要目的是想要听一些关于金铃果的消息,谁知道街上这么多的人,闲聊的话题都围绕着这些打转,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提起金铃果。

 火绯月轻叹一声,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消息,只能暂时在这里住下,既然已经来到了金铃国,自己先四处找找看,有空么到处跑跑,来方长,她就不信了,偌大的金铃国,会没有一个人议论金铃果。今天主要是因为太子殿下和什么燕王世子要回京,所以才使得老百姓的目光都被这件所谓的大事给吸引住了,等这些所谓的大事风头一过,老百姓总会议论金铃果的事情了吧?

 打定主意后,火绯月便准备先去找家客栈落脚,然后再慢慢研究金铃果的事情。

 可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,突然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惊人的震撼声。

 “快看,是太子殿下啊!太子殿下真的回京了!”

 “是啊是啊,太子殿下还是一如既往地那么冷酷啊,好有型哟!”

 “他身边那个是燕王世子,好温暖啊,我好喜欢!”

 …

 火绯月听得脸黑线,好冷酷好有型?好温暖好喜欢?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不挑剔啊,无论是冰冷的还是温暖的都喜欢,到底懂不懂得审美啊?

 出于好奇,火绯月忍不住扬眸望去。

 前方大街的中心位置,两匹骏马并肩而行,两个绝美男子骑在马上,正如百姓们所形容的那样,一个像冰块一样冷酷,一个像春天一般温暖,一冷一热,一冰一暖,还真是够有特色的,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会搭在了一起,难道就是为了让彼此的个性更加凸显出来么?

 那个很冷酷很有型的太子殿下,浑身上下散发着冰冷的寒气,仿佛靠近一步便会被他的寒气给冻伤了,而那个很温暖很春天的燕王世子,虽然浑身上下散发着人的和气,但其实角的那抹笑却透着一种疏离,他将真实的自己很好地掩藏了起来,这种人,虽然脸上始终带着微笑,但是那抹微笑却不达眼底,只是装装样子罢了,并非真的有多好相处。

 总之,经过火绯月的判定,无论是冰寒冷酷的太子殿下还是温暖如的燕王世子,都不是那种真的会与人心的人,他们自大狂妄,活在属于自我的世界里,也许他们彼此之间还是读得懂彼此的,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相互之间能够和谐相处的原因。

 火绯月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,琉璃般的眸子中既没有崇拜羡慕,也没有惊谄媚,有的,只是一副了然的观望,似乎一个刹那间便将这两位被神话了的人物给看透彻了。

 骏马上的太子和燕王世子,早就注意到了火绯月那不同寻常人的目光,心中皆一阵诧异,从小到大,他们什么样的目光都见识过,就是没有见识过这么清澈明净的目光,不含一丝一毫的世俗偏见,就像一面镜子,彻底照见了他们的本来面目,不带任何一丝个人情绪在里面。

 这样的少年,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,只是,他们还来不及多看几眼,便发现那少年已经隐没在了人群之中,消失不见了。

 看了几眼所谓的大人物之后,火绯月的好奇心也得到了足,便不再多看,直奔客栈而去。

 找了家客栈安顿好之后,火绯月便到处打探,寻找金铃果的下落。当然,金铃果是宝贝,如果直截了当地问人,肯定没人会愿意告诉她的,要是知道金陵果在哪儿,还不自己抓紧去采摘了么?谁会笨得告诉外人啊。火绯月的打探,其实就是旁敲侧击一下,然后自己到处寻访金铃果的名山大川,亦或者是到各家酒店蹦跶一番,看有没有什么人在窃窃私语关于金铃果的小道消息。

 这一天,火绯月一大早便去山上寻找金陵果的下落了,找了一上午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,于是她便赶到了京城一家有名的酒楼,叫做蓝印轩的,打算好好享受一下这里的美食,顺便偷听一些小道消息。

 蓝印轩内人山人海,非常热闹,火绯月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个位置,坐下来正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,却发现隔壁座位上居然坐着两个大人物。

 之所以说是两个大人物,那是因为这两个不是别人,正是目前京城百姓最为热议的人物,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。

 太子殿下身穿一袭黑色锦袍,墨发高高束起,用一白玉簪子簪住,肌肤晶莹如珍珠,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微微上挑着,一看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物,他薄微抿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,似乎全天下的人都欠了他一般。

 燕王世子则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锦袍,与太子殿下的黑色锦袍相得益彰,他墨发如锦缎一般披散在肩膀上,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带着一股慵懒的气息,眉眼之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,俊逸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微笑,红润感的瓣也始终微微翘起,给人一种和蔼可亲,平易近人的感觉。

 两个一冷一热的绝美男子坐在这里,难怪这里生意会那么火爆了。想不到今天运气这么好,居然跟这两位成了邻桌,那今天一定要把耳朵高高竖起,听一听这两位传说中的大人物都聊着什么话题,像金铃果这么具有内涵的话题,应该是这两位高高在上的人物会聊的话题吧?

 就在火绯月竖起耳朵努力偷听之际,却发现,这两位大人物还真是怪胎啊,自始至终,两人就只顾着埋头猛吃,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聊。

 火绯月的,这两位的相处方式还真够独特的,居然能够做到这么长时间一句话都不说,她在偷听下去非得郁闷死不可。算了,还是先回去再说吧。

 就在火绯月一脸认命地准备离开之际,突然感到空气中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暗香,根据火绯月行医多年的心得,这暗香,是一种剧毒,而暗香散发出来的方向,便是太子殿下的杯盏之中。

 居然在酒楼内下毒害太子,真是够阴险的,虽然火绯月很看不惯太子殿下高高在上的冷酷嚣张样,但是,火绯月更加难以忍受,一条鲜活的生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就此陨落。

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举手之劳而已,就当做是行一善吧,生命是值得珍惜的,就算再怎么看不惯太子这个人,但是就这么见死不救她还真是做不到。

 火绯月心念一转,随手拿起一只筷子,倏地一声将太子殿下的杯盏给打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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